2023年中央和省扶持粮食油料生产有关政策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,中央和省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,调动保护农民种植粮油作物的积极性,支持粮食生产和扩种大豆油料,确保粮食和油料安全稳定供给。
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。
继续实施玉米、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,增加补贴总额。对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、大豆的生产者,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种植面积,发放补贴资金。进一步调高大豆补贴标准,将大豆每亩补贴标准由上年的比玉米高200~250元,调整为比玉米高350元左右,引导农民扩种大豆。
继续落实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。
对在合法耕地上种植水稻的生产者,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种植面积,发放补贴资金。
继续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。
对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,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等因素,发放补贴资金。
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。
对实际承担农资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,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粮食种植面积,发放补贴资金。
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。
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,对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,给予定额补贴,引领购机者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。
继续实施种植业保险政策。
实施玉米、水稻、小麦、大豆、花生、马铃薯和玉米制种、水稻制种直接物化成本保险,在产粮大县实施玉米、水稻、小麦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。各级政府对保险保费给予补贴,补贴比例为80%。
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。
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、市场供求、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,2023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.31元。
扩大耕地轮作实施面积。
对承担耕地轮作项目并完成轮作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,每亩补助150元,重点支持粮豆轮作,促进用地养地相结合,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,扩种大豆及油料作物。
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。
落实耕地用途管控机制,强化耕地占补平衡责任,明确利用优先序,严格落实占一补一、占优补优、占水田补水田。严格落实耕地“进出平衡”,严控耕地转为林地、草地、园地、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其他农用地。
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。
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,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整乡、整县延包试点。
来源:辽宁省农业农村厅